新房裝修入住本是一件喜事,不曾想裝修卻讓人“頭疼”。近日,被告趙某因裝修事宜,被原告某木門經銷商告上法庭,自己新房還未入住,卻遇到了煩心事。
2023年5月,趙某新購住房交付后,在熟人介紹下,于秦漢新城一家木門經銷商處,為自己的新房定制了全屋家具。直到2023年7月底,裝修仍未完全結束,焦急的趙某幾經催促,終于完工。趙某驗收后,由于諸多原因,拒絕支付剩余定制尾款。雙方協(xié)商無果,原告木門經銷商遂訴至秦都法院,要求趙某支付剩余家具定制款17000余元。
被告趙某在收到傳票后拒絕庭前調解,并且未按時到庭參加庭審,消極應訴??紤]到該起案件涉及金額不大,且原告已經履行了裝修義務,簡單、機械的一判了之極易使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激化,因此主審法官決定努力通過調解的方式處理該案件。庭審結束后,承辦法官耐心當起了“和事佬”,經過深入了解,趙某認為原告裝修進度太慢,裝修效果不滿意,且原告曾答應贈送自己一扇門也并未做到,遂暫時拒絕支付剩余裝修工程價款。而原告則是因為難以接受趙某“就不給錢”的態(tài)度,才將趙某訴至法院。了解到癥結所在后,主審法官多次聯(lián)系原、被告,一方面從法理和情理兩個角度對當事人進行勸說,另一方面詳細詢問裝修過程中的具體細節(jié),指出雙方問題所在。幾番勸解后,原告決定減免部分費用,趙某同意支付剩余款項,案件最終達成調解,雙方握手言和。
群眾利益無小事。秦都法院渭濱法庭始終秉持司法為民理念,深入推進訴源治理,堅持“調解優(yōu)先”的工作原則,高度重視案件調解工作,充分發(fā)揮審判職能作用,積極化解和疏導矛盾,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法院司法工作的獲得感和滿意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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